留言公示
留言主题 |
企业出具霸王通知,工人维权困难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青医疗)的一名员工,我于2020年4月10日入职该公司,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我任劳任怨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9月21日尚青医疗无故开会,不和员工协商,对在职五团本地的6名员工出具违法的霸王《调岗调薪通知书》,并且未具体安排调整何种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销售方案、政策、单价等,公司9月23日无故封门上锁,不进行工作安排,变相终止劳动合同,致使我们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严重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请领导给予调解并维护我们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兵团国有企业,承担着帮扶当地群众就业的社会责任,但企业现在破坏和谐劳动关系,欺压当地老百姓,我们期盼该劳动纠纷得到合法、公平、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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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1-10-09 |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
已经处理 |
答复内容 |
2021年10月9日,收到您的来信后,第一时间将您所反映的情况转至相关单位予以调查处理。您反映的“新疆北新路桥公司下属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问题,经核查,2021年9月22日,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公告了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及员工岗位调整具体安排等情况,并做了相关公示,结合员工调整岗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销售岗位薪酬考核方案。新疆北新路桥公司将进一步与您进行沟通解释,就争议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感谢您对“领导信箱”的关注,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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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10-12 |
答复部门 |
十一师党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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