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
1. 申请与受理环节:对低保、特困等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未书面告知;推诿拒绝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刁难申请人,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审核与确认问题: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出现“关系保”“人情保”;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未经过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就确认救助对象。
3. 资金发放乱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未发放、少发放、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通过不正当手段截留、克扣救助资金。
4. 对象管理漏洞: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办理低保待遇;为服刑和死亡人员超期发放救助补助资金;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未退、应增未增。
5. 工作作风问题: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反映的救助问题不重视、不处理,敷衍塞责 。
(二)养老服务领域
1. 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如高龄津贴落实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不及时,对象认定不精准,错发、漏发、重发;未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补贴发放审批不规范,养老机构违规套取补助资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
2. 机构服务监管: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养老机构未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训;未落实照料护理管理相关要求,造成责任事故;养老机构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风险隐患,如消防设施不完善、食品安全不达标。
3. 老年人权益保护: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欺老虐老,故意伤害等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以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诱导老年人消费;养老机构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
(三)公益慈善领域
1. 内部治理方面:慈善组织违规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
2. 募捐行为方面:借开展慈善项目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3. 善款使用方面:未征得捐赠人同意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分配财产,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慈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浪费、低效等问题,善款未真正用于慈善目的。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991-6686490、6686502(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 邮箱举报:btsysmzj@163.com
3. 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民政局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 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 问题线索中应明确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于调查核实。
3. 为便于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查处,举报人请注明真实姓名和尊龙凯时的联系方式,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隐私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第十一师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师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